【进行中】关于对《天津市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照顾的实施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
公告
关于对《天津市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照顾的实施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
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深入实施素质教育,引导每一名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,根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要求,按照《市教委关于天津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,市教委结合我市实际,经过深入调研,反复论证,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,多次修改完善,研究制定了《天津市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照顾的实施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。
为保证决策的科学性、民主性,确保文件贴合我市实际,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,现就《实施方案》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。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1月30日18:00前通过市教委网站公众参与的方式反馈意见。
我们将充分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,进一步修改完善,争取尽快发布实施。
附件:天津市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照顾的实施方案(征求意见稿)
2022年12月31日
草案正文
天津市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
政策照顾的实施方案
(征求意见稿)
根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要求,按照《市教委关于天津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,现就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照顾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总体要求
以365上分客服微信号_365体育入口_365在线体育app下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深入实施素质教育,引导每一名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。进一步规范政策照顾项目,完善考生政策照顾资格审核公示制度,严格认定程序,加强监督管理,积极稳妥,平稳推进,确保公平公正。
二、主要任务
(一)取消市、区两级优秀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政策照顾
按照“三年早知道”的原则,自2023年至2025年中考,市、区两级优秀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政策照顾保持不变;自2026年中考起,取消市级优秀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加5分政策照顾,取消区级优秀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政策照顾。
(二)调整少数民族考生政策照顾范围
按照“三年早知道”的原则,自2023年至2025年中考,少数民族考生政策照顾保持不变;自2026年中考起,将少数民族考生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照顾调整为“在初级中等教育阶段,从‘四区’(边疆、山区、牧区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)的少数民族自治地区,包括自治州(盟)、自治县(旗)等,转入到本市的少数民族考生,升学时加5分录取”。
三、严格管理和监督
(一)健全资格审核工作责任制
按照“谁主管、谁审核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明确主体责任、工作流程、审核规则和违规处理办法,确保职责明确,操作规范,严格监督。
(二)强化考生资格信息公示制度
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信息公示的内容、办法、程序、时间安排等相关要求。公示信息应包含考生姓名、性别、所在学校、政策照顾项目等。加强考生资格信息公示专项检查,确保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
(三)完善资格审核责任追究制
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照顾资格造假行为,将实行倒查追责,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对参与资格造假的单位和个人要依规依法严肃处理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背景介绍
相关背景介绍
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深入实施素质教育,引导每一名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,根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要求,按照《市教委关于天津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,参考北京等兄弟省市做法,市教委会同市民族宗教委等相关单位,结合我市实际,研究制定《天津市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照顾的实施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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