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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教育系统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
2023-03-05
各区教育局,各级各类学校,各直属单位:
接市重污染天气指挥部通知:根据空气质量预测和会商结果,预计3月5日起我市将出现连续重度污染过程。
按照《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》(津政办规〔2020〕22号),《天津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》(津教规范〔2019〕25号)规定,经市教育两委领导批准,现发布重污染天气色橙色预警,从3月5日12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,请教育系统各单位按照预案要求积极做好应对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
市教委
2023年3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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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教委关于印发《天津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》的通知
2022-07-07
在另外数据表中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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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教育系统气象灾害应急保障预案的通知
2022-04-06
在另外数据表中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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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教委关于终止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
2021-11-06
各区教育局、各级各类学校、各直属单位:
11月2日,我委发布了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,3日20时实施Ⅲ级应急响应措施。6日我市扩散条件将逐步好转,污染过程基本结束。
按照市政府要求,经委领导批准,现发布黄色预警解除信息,自11月6日12时起终止实施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Ⅲ级(黄色)应急响应,请各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做好后续相关工作。
特此通知
天津市教育委员会
2021年11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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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教育系统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
2021-11-03
各区教育局、各级各类学校、各直属单位:
接市重污染天气指挥部通知:根据国家和我市空气质量会商结果,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次区域性污染过程。其中,我市空气质量预计自11月3日起逐步转差,部分时段将达到重度污染水平。
按照《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》(津政办规﹝2020﹞22号)、《天津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》要求,经市教育两委领导批准,现发布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色黄色预警,从11月3日20时起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,请教育系统各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
天津市教育委员会
2021年11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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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
2021-08-20
各高校、各区教育局及有关直属学校:
接市委办公厅《关于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》,据气象预报信息,8月19上午开始我市自西向东出现降雨,主要集中在19日傍晚到前半夜,伴有局地短时强降雨,20日傍晚降雨趋于结束。前期以稳定性降雨为主,20日午后为分散性雷阵雨。过程累计降雨量为大到暴雨(30-60毫米、局部60-90毫米,蓟州区100毫米以上)。其中,中心城区30-60毫米,蓟州区50-80毫米。。
按照市委通知要求,市教育两委现发布教育系统强降雨预警信息,并对教育系统各单位要求如下:一是强化防汛意识,筑牢“责任堤坝”。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深入贯彻落实365上分客服微信号_365体育入口_365在线体育app下载总书记关于防汛工作重要批示精神,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,充分认识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,全力做好强降水应对工作,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及财产安全。各校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,确保责任到岗、责任到人、责任到位。二是做足准备工作,提升应对能力。各单位要立足防“猛”防大,认真进行隐患排查,立即进行加固或积极做好防范工作及措施,扎实做足各项准备工作,严防可能引发的灾害和事故。三是加强值守应急,严格请示报告。各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,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。严肃防汛纪律,做到令出必行行必有果。遇有紧急情况,立即启动应急预案,迅速做好应对处置工作,确保各级各类学校及学生的安全,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。
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
2021年8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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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陆地大风黄色预警信号降级为蓝色预警信号并将气象灾害(陆地大风)Ⅱ级应急响应降级为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
2021-05-07
各高校、各区教育局及有关直属学校:
接天津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通知,天津市气象台于5月7日6时26分将陆地大风黄色预警信号降级为陆地大风蓝色预警信号:目前天津地区风力已有所减弱,预计今天白天我市仍有西北风4-5级,阵风可达7-8级,夜间转为西南风4-5级阵风6-7级,明天有西北风5-6级阵风8-9级。
按照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要求,经委领导批准,现将教育系统气象灾害(陆地大风)Ⅱ级应急响应降级为Ⅲ级应急响应。请各单位按照市教委《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》要求进入相应的应急响应状态,并按照预案要求采取相关措施,做好陆地大风防范应对工作,督促建筑施工单位落实现场防范措施,做好在校学生安全防护工作,提醒学生家长注意学生出行安全,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,确保各级各类学校及学生的安全。
另请各单位关注天津市气象信息,市气象台发布陆地大风蓝色预警信号解除时,气象灾害(陆地大风)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即终止,市教育两委不再发布解除或终止通知,请各单位自行做好相关后续工作。
市教育两委办公室
2021年5月7日9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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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发布陆地大风黄色预警信号并启动气象灾害(陆地大风)Ⅱ应急响应的通知
2021-05-06
各高校、各区教育局及有关直属学校:
接天津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通知,天津市气象台于5月5日15时32分将陆地大风预警信号升级为黄色预警信号:预计今天夜间天津地区将有西南风5-6级,阵风可达7-8级,明天白天至前半夜将有西南风转西北风6-7级,阵风9-10级,局地11级,午后到傍晚伴有扬沙天气。
按照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要求,经委领导批准,现发布教育系统气象灾害(陆地大风)Ⅱ级应急预警信息,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按照市教委《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》要求,迅速进入气象灾害(陆地大风)Ⅱ级应急响应,并按照预案要求采取相关措施,做好陆地大风防范应对工作,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,确保各级各类学校及学生的安全。
市教育两会办公室
2021年5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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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教委关于终止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
2020-12-23
各区教育局、各级各类学校、各直属单位:
12月19日,我委发布了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,20日20时实施Ⅱ级应急响应措施。12月23日中午起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将得到改善,满足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条件。
按照市政府要求,经委领导批准,自12月23日14时起终止实施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Ⅱ级(橙色)应急响应,请各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做好后续相关工作。
特此通知
天津市教育委员会
2020年12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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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教育系统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
2020-12-19
各区教育局、各级各类学校、各直属单位:
接市重污染天气指挥部通知:根据空气质量预测和会商结果,预计12月20日晚起,我市将出现重度污染过程。
按照《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》(津政办发〔2019〕40号)、《天津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》(津教规范〔2019〕25号)有关规定,经市教育两委领导批准,现发布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色橙色预警,从12月20日20时起启动Ⅱ级(橙色)应急响应,请教育系统各单位按照预案要求积极做好应对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
天津市教育委员会
2020年12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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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教委关于终止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
2020-11-18
各区教育局、各级各类学校、各直属单位:
11月14日,市教委发布了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,14日18时实施Ⅲ级应急响应措施。11月18日凌晨起,我市扩散条件将明显好转,空气质量将得到改善,满足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条件。
按照市政府要求,经委领导批准,自11月17日24时起终止实施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,请各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做好后续相关工作。
特此通知
天津市教育委员会
2020年11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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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教育系统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
2020-11-14
各区教育局、各级各类学校、各直属单位:
接市重污染天气指挥部通知: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、国家气象中心和我市空气质量会商结果,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次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过程。
按照《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》(津政办发〔2019〕40号)、《天津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》(津教规范〔2019〕25号)有关规定,经市教育两委领导批准,现发布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色黄色预警,从11月14日18时起启动Ⅲ级应急响应,请教育系统各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
天津市教育委员会
2020年11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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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教委关于终止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
2020-01-19
各区教育局、各级各类学校、各直属单位:
1月14日,我委发布了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,15日14时实施Ⅱ级应急响应措施。1月19日我市空气质量将得到改善,满足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条件。
按照市政府要求,经委领导批准,自1月19日7时起终止实施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,请各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做好后续相关工作。
特此通知
天津市教育委员会
2020年1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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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教育系统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
2020-01-14
各区教育局、各级各类学校、各直属单位:
接市重污染天气指挥部通知:根据我市空气质量预测和会商结果,预计1月15日起我市将出现重度污染天气。
按照《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》(津政办发〔2019〕40号)、《天津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》(津教规范〔2019〕25号)有关规定,经市教育两委领导批准,现发布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色橙色预警,从1月15日14时起启动Ⅱ级(橙色)应急响应,请教育系统各单位按照预案要求积极做好应对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
天津市教育委员会
2020年1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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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教委关于终止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
2020-01-10
各区教育局、各级各类学校、各直属单位:
1月8日,我委发布了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,9日18时实施Ⅲ级应急响应措施。1月10日晚我市扩散条件将明显好转,空气质量将得到改善,满足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条件。
按照市政府要求,经委领导批准,自1月10日20时起终止实施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,请各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做好后续相关工作。
特此通知
天津市教育委员会
2020年1月10日